知道分子 - by 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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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分子 - by 王朔
Read: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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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Shuo has the ability to pierce through the surface and grasp the essence of many topics—whether it’s filmmaking, novel writing, or gender differences. More importantly, his maste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allows him to convey these insights clearly, helping me see things from his perspective.
Notes
Here are some text that I highlighted in the book:
关于女人,男人中流行着很多神奇的说法,最著名的大概要算贾宝玉说的“水做的”。对于我这种没什么诗意的人来说,事情就是明摆着的,什么女的也是肉做的,除了生殖系统和男的十分不同,其他地方也没什么新鲜的,套用陈村的话说“都是自然现象”。 既然是自然现象,就应该以自然的态度对待,什么是自然的态度?那也无非是拿人当人。说到女的不是正经人,我觉得女的似乎比男的更认可这点,无论是最放荡的女流氓还是最本分的小家碧玉,一谈起自己就特别愿意强调和男人——别人的区别,似乎她们是一个特别的物种,有独到、旁人闻所未闻的品质,好的方面,说自己更感性,直觉特别灵,很为只会形象思维而发愁;缺点:娇气,脆弱,易变,明知不对也不能不去爱“一切美好的东西”。我见过不少女孩笑着承认:是是,我是有点水性杨花。 强调差异,目的显然有一个,寻求照顾和维持现状不变,不单是女的,凡是我们觉得有些东西不好变,变不得,变了要坏事的,往往要强调其独特,这是一把锋利的刀子,一切诘问迎刃而解,然后安于独特,以致明明与别人没什么不同,也要把这作为话语盾牌,堵那些不想变不喜欢变的人的口——这都是跟女的学的。
谁不知道社会上净是坏人?问题是做事能跟好人做吗?有本事的全是坏人,做事就是坏人和坏人过招儿,最后看谁把谁黑了。老是把别人黑了,那也不公平,十次里六次你得了手,就算成功人士。况且,有时吃点亏是可以转化成商业信誉的,都知道你老实,没心眼儿,其他坏人才敢来找你,机会也就来了。我认识的生意做得大的,都装老实人,说起来净挨坑了。什么亏都不吃的,道儿越走越窄,谁愿意跟鸡贼共事啊?
电影是越来越像一单生意,电影圈中人也越来越学会了使用商业手段自我经营,去为你们的产品做花样百出的广告吧,也许有一天你们会像漢堡包包或可口可乐那样知名——那也别想让所有人喜欢。为什么不能现实一点,尽管拍自己想拍的片子,用想出名那样的坚韧毅力,忍受所有不喜欢自己的人的批评。 批评成风,流言才不会有空间。
可天下的人但凡有一号的都是他熟人,特别是死了的,越死的时候长,越跟大伙没关系,孩子就越熟。孩子的心和他们是“相通的”。 仗着这帮死人,孩子开始教训活人。只有他知道死人说过什么。孩子门儿清“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不光是咱们这一辈人好议论爱想事,早八辈子的人都是这么爱说爱琢磨事,是道理,都让死人说遍了,全是现成的,重抄一遍就是了。
和伟大的人搞惯了,有一个问题,就是以为自己也很伟大,或者他老大,我老二。抄惯了别人的宏论,也有一个问题:不知道哪句不是自己的。其实这很容易分辨——哪句也不是你的。 第一个人说的,叫“知识分子”。第二个,第三个,还有不知道隔了多少代隔了多少辈,俗称“八竿子打不着的”,都叫“知道分子”。
这是道德审判,不是价值判断,所以无论崔永元如何使出全身解数力图控制局面,现场嘉宾和观众都被迫卷入了两场不该放在一起进行的平行争论,一拨在谈“王海现象”的社会意义,一拨在谈王海这个人的道德水准,很快就造成了那种司空见惯的多个中国人一聚在一起谈话就会出现的各唱各的调,都正确、都是真理化身、但谁和谁都不挨着的混乱。这里起搅局作用的往往是那根道德的棍子,只要这个东西一进来,什么像样的谈话也进行不下去,都改痛快一时的情绪发泄了,徒然激昂一把,最后散会时发现什么也没说。谁都知道社会需要公德,每个人也应该尽量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这些都是正确到别提有多正确以至无人想去质疑的大道理,我们说的所谓“大话”就是指这种听上去就无比正确的东西。这种东西极不适合引入日常的谈话,它会使本来平等的对话倾斜,一方突然拥有压倒性的强势地位,如果不想打架,另一方只好沉默。
若说鲁迅依旧令我尊敬,就是他对什么样公认的伟大人物也没露出丝毫的“奴颜和媚骨”,更没有用死无对证的方法大肆弘扬民族正气,编织盛世神话。他对历史故事和历史人物的怀疑渗透在《故事新编》的每一笔中。唯一叫人败兴的是这批小说下面加的注释,告诉今人这话指什么,那段是讽刺当时的什么现象,那就变得小气了,纯粹是意气用事,借古讽今。有些话我本不想说,但话赶到这儿了,我还是说了吧。鲁迅这个人,在太多人和事上看不开,自他去了上海,卷入上海滩的是是非非之后,心无宁日,天天气得半死,写文章也是图一时痛快,净跟小人过不去。愤怒出诗人,你愤怒的对象是多大格局,你的作品也就呈现出多大格局。
老舍的优势在于他对北京小市民的熟悉,兜里有大把现成的人物,不管这戏的立意多么扯淡,他都能随时拿出一条胡同的全部人马帮忙把这个淡扯圆,这也正是他那个年代别人都傻了而他能盛极一时的原因,甚至能一不留神扯出个《茶馆》这样的金蛋。
我们是不是太在乎一个作家的人格完整了?老是提倡真善美,说惯了大话,把自个儿将在这儿了,逼得很多人东西没写完只好去做烈士。这个人格对作家真那么重要吗?简直无可选择,要么留取丹心照汗青,要么活着也是行尸走肉?当然很多老作家的经历确实印证了这一点,丢了人格之后文章的格也不复再有。
那时我们这儿还在声嘶力竭地玩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很优美的情感也只会高亢尖厉地表达出来,听到邓丽君的歌,毫不夸张地说,感到人性的一面在苏醒,一种结了壳的东西被软化和融解。后来是侯德健、罗大佑,他们给我的耳朵定了一个标准,就是好歌确实不仅仅是悦耳,也有那个文学性,即对人内心深处清脆的打击。我得说他们丰富了我的情感。他们的歌是那种可以使你停下来对自己多看两眼的东西。
直到今天我每次参加影视剧的剧本策划和创作见到导演投资人都要先问:咱们这戏是给谁看的?给福斯的和为自己的完全是两条思路,互不搭界。今天的福斯也不像过去那样铁板一块,还要进一步问:是家庭妇女老干部?还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时髦女青年?还是中学生小学生和累了一天的民工?这几大块互相的趣味也打架,也常常互相瞧不起。“愤青儿”一般就算了,不在考虑之列,别看他们嚷嚷得凶,似乎在社会上也是一股势力,但这帮子人从来不花钱进电影院,晚上也全在街上飘着,不构成大宗的电影电视消费群体。 这就是福斯文化的游戏规则和职业道德!一旦决定了参加进来,你就要放弃自己的个性、艺术理想,甚至创作风格。福斯文化最大的敌人就是作者自己的个性
通俗文艺有它自己的铁的规律,那是你无论抱有什么艺术洞察力和艺术良心也无从逾越的,它必须要情节密度,要戏剧冲突,要人物个个走极端。在这样的作品中追究作者的艺术抱负是痴人说梦,
《渴望》播出后那个轰动劲儿使我初次领教了福斯文化的可怕煽动性和对其他艺术审美能力的吞噬性。那也并没有使我觉得这是值得投身去掀一浪的行当。艺术不是为福斯的,这个观念在我头脑中根深蒂固。我想写的还是能够自我满足的小说,尽管那时已经有言论说我的小说其实就是通俗的东西。
我是有些生意眼光和商业头脑的,改革开放初,我是第一批跑到广东沿海倒卖东西的那群“倒爷”中的一个,知道流通领域在整个商品生产环节中的重要性,就是我们说的“卖”。好东西生产出来,不会卖,什么也不是。这在今天是个常识,当时可未必,特别是像书这样的所谓精神产品,若说个“卖”字,似乎先失了人格。本来卖书也不应该作家自己去卖去吆喝,这是出版社的分内工作,可那时出版社一个个装得比什么都正经,羞羞答答,好像他们印书从来都不跟读者收钱,做的是慈善事业。记得那时去跟出版社谈版税,越是大社越假正经,闻“钱”色变,似乎我不但玷污了自己玷污了作家的称号也同时玷污了他们玷污了编辑工作的神圣,他们那个样子也许不该叫假正经,是真正经。有的一直在印我的书,白白印了几十万册捞得钵满盆满只给我一壶醋钱的出版社还在背后说我忘恩负义,忘了是他们在当年“推出”了我。这话不说了,因为这段恩怨已经了啦,今天没有一个出版社再以作家的恩人自居,每个人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挣出来的,写书也许是精神活动,出版则是一个商业活动,应创建在诚信互利的基础上,先谈操作后论意义谁也不欠谁的情这已成为普遍的共识。
我真正用过心的电视剧是《爱你没商量》。那个戏是我和总政话剧团的王海鸰合作的,后来四川作家乔瑜也参加了进来。本意还是要写一个通俗的爱情故事,在和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的张和平老潘谈故事时大家都很明确,不要搞追求,不要搞政治指涉,俏皮话也不要,就要一个悲悲切切、揉碎人心的情歌小唱,哭死一个算一个。 好像是张和平讲的,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关于电视剧生产要求的明确尺度:二老满意——老百姓和老干部。
商人,心中是最装着人民的,在这里“一切为了人民”和“一切为了金钱”这两个口号是不打架的,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同时也是利润最丰厚的。只有知识分子、艺术家在这个问题上才会有观念冲突,甚至觉得需要一个痛苦的转变认识过程,对商人而言,这从来就不是个问题。媚俗?对了,搞福斯文化就是要媚俗,在商言商,俗是什么?是多数人的习惯和约定,我们不把话说得这么难听,我们叫“为人民服务”。学院派知识分子可以从各种角度批判福斯文化,就是不要从“人民性”这个立场出发,因为那是福斯文化本身的立场。
把故事格式化,人物类型化,这似乎是简单了,其实是画地为牢,戴着脚镣跳舞。 创作的乐趣和干劲很大程度上是靠想象力带动的,而这样的写作完全不需要想象力,想象力甚至是有害的,稍一飞扬便破坏了原来的设计。我干的就是这样一个工作,限制作者的想象力,不许他越雷池一步。我们靠什么推动故事呢?靠套路,一个套路接一个套路。套路有多少呢?没多少,顶多两百个,估计观众忘了,就从头重复。什么人是最好的作者?就是那阅读面广的,文化底子厚的,也就是知道套路最多的,人称老奸巨猾的。干过这样的工作,我也对这样的作者肃然起敬,那很不容易,平地起波澜,没的写硬写,还要引经据典,有声有色,有时我想,这才是作家,中国文化的脊梁。
后来,投资人出了问题,后面的资金中断了,我的工作又变成找钱,美其名曰:招商。印一大堆计划书策划案回报率测算什么的,把办公室的复印机都给印冒烟了,打字小姐也基本疯了,所有人派出去,到处投递,我也跟个疯子似的,四处找人磕项目磕合作,风尘仆仆,胁肩谄笑,总而言之一句话:磕钱。我见了多少骗子呀!中国的,外国的,中外合资的。在我的短短的经商过程中,最不堪回首的就是见人。本不是意趣相投,为了钱坐在一起,作相见恨晚状,说一些特别仗义的话,耗着,耗到大家没趣为止,临别还依依不舍,非对方远去,整个消失在夜色中,估计看不见了,才哌嗒一声把自己的脸帘子落下来。每天夜里回家,我都在路上抽自个儿嘴巴子,问自己:你这是图什么?你混来混去混这么些年就是为了现在到处去装笑面虎,往酒囊饭袋那儿发展?过去我多好啊,想见谁见谁,不想见的谁的账也不买——就这么清高。抽完嘴巴子接着就是无限感伤。
对于死者,我不知说什么。说人的一生太短了,说我们会怀念你们,说祝你们在天堂安息,都让人说过了。想想这一切挺没意思。以前朋友的消息是谁结婚了,谁又生了,现在是谁又离了,谁又死了,也不知下一个该谁了。都死光了,这些回忆存往何处?
她们问我和她们聊天会不会担心她们乱写。我跟她们说,我总要相信一些人,我宁愿还是先相信人,直到这人证明不堪信任再一个个择出去。初次见面无从辨别,我一般倾向相信女的,女的里倾向相信年轻女子,年轻女子中倾向相信面貌姣好的,面貌姣好的倾向相信生活无忧的,因为这类人群社会压力比其他人群要小,人性得以保存相对完好,环境允许她们善良,她们也没理由不善良。再说如果被人骗是注定的,与其让别人骗还不如让她们骗。
我曾经立誓不做那个所谓的知识分子。这原因大概首先出于念中学时我的老师们给我留下的恶劣印象。他们那么不通人情、妄自尊大,全在于他们自以为知识在手,在他们那儿知识变成了恃强凌弱的资本。我成长过程中看到太多知识被滥用、被迷信、被用来歪曲人性,导致我对任何一个自称知识分子的人都不信任、反感乃至仇视。我也认识很多值得尊敬的知识分子,他们使我意识到自己的狭隘和偏见,但每当一个知识分子刚刚令我摆脱了偏见立刻会有另一个知识分子出现用他的言行将我推回原处。我相信这是一种人性弱点,就像有几个钱会使人堕落掌握了知识也会使人存心欺世。我本来是把知识和知识分子区别对待的。我幻想自己可以免俗,在增长知识的同时保持住纯朴天性。事实证明我错了,一个妓女在她的皮肉生涯中是无法保持贞操的,而且最终难免染上一身梅毒。我想说的是我在多年写作中已经变成了一个知识分子。这变化使我非常不舒服又无可奈何。
概念这东西有它很鲜明的特性,那就是只对概念有反应,而对生活、那些无法概念的东西则无动于衷或无法应付。概念的另一个特性就是它组成了很多伟大的字眼儿,经常使用这些字眼儿会对人产生强烈暗示,以为自己进入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离真理更近了,进而有了阐释言说真理的强烈欲望。
看到那么多可怜的学问人因此患了失语症,我不再觉得好玩。当有读者表示不太明白那些论者何以表现得像跟我有私仇,强烈的同情心逼迫我替他们做一些解释:就概念而言,痞子这词只是和另一些词如“伪君子”、“书呆子”相对仗,褒贬与否全看和什么东西参照了。叫做“痞子文学”实际只是强调这类作品非常具有个人色彩,考虑到中国文学长期以来总板着的道学面孔,这么称呼几乎算得上是一种恭维了。总不该可笑地叫“纯文学”、“严肃文学”什么的吧。
基本上,当我空虚的时候,想要加倍空虚,我就读小说。在没有流行音乐安慰我们的时代,小说差不多是引导我脱离现实、耽于幻想的唯一东西,总能满足我精神上自我抚摸的愿望,不跟人在一起也不惊慌。我的情感发育是通过小说完成的,那使我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在一个个瞬间超越了平凡的生活。总的来说,我读小说不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寻找教义、获得人生哲理指南什么的;正相反,是为了使自己更悲观。美好的东西在小说中往往被轻易毁灭,看得多了,便也怀疑现实。日常生活很平淡,心碎的体验一般来自阅读,习惯了,也觉得是难得的享受,又安全,进而觉得快乐是一种肤浅的情绪,尤其见不得那些宏大辉煌标榜胜利成功的叙事,觉得大都是胡扯,自欺欺人。哪个人不是拼命挣扎,谁要你来激励?我不想变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优美小说保护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无忧一帆风顺中也有机会心情黯淡、绝望、眼泪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觉得比别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时候,我还以为从小说中能发现人生的真相。
李阳是在不遗余力、捶胸顿足地传播知识,但那些热情接受他的人群的一张张亢奋的脸显得格外愚蠢;他张扬爱国主义,可怎么听怎么像一个种族主义者;他的打扮、举止和待人接物的态度处处像一个成功人士,但总不免让人联想起其他成功的骗子。
作为一个种族歧视长期受害国的国民,我笑不出来,想措辞温和一点也很难。我相信李阳爱国,但这么干,你的爱国主义只怕会像种族主义一样变成臭狗屎。中国有很多坏的传统,最坏的就是借名为爱国主义实为种族主义的口号动员群众。
王蒙的华丽文风,那种叠床架屋,一语多句,后边的不断倾覆前边的,最后造成多棱效果对我有直接影响,不瞒你说,我模仿来着,很过瘾,因为有时确实觉得一言难以穷尽,有时又觉得下什么断语也是偏狭。
随笔杂文都得是真人真事,写惯了小说,笔野,受不了那份限制。我不是不说假话,写小说的嘛,专说假话,但我不愿打着真话的幌子说假话,咱们这儿大伙对实话也不是什么都受得了。
何:在所有的中国男女演员中,你认为哪位,还算能比较把握你的原着精神的?王:没人能把握住另外一个人。好演员能把握住自己就不错了。吃透原着也无非是为自己的另造踩上一脚弹簧。谁有看历史上的出生过的那个活秦始皇?都是想象中的,就看谁的想象有说服力了。如果有这个前提,不涉及演员优劣,我可以说:没有。
我最流畅最自信的时候,实际上就我一个人儿的时候。天生写东西的胚子。过去,有一阵,1991年以前,我觉得写作我是拿来当饭碗的。拿那个提升社会等级,中国这么残酷的社会,你敢往下掉,你就不是人了,大家能踩死你。我必须往上,蹲到一个至少不挨欺负的位置。我不是说我上去要干吗,我信这句话:贫穷既罪恶。也不能最后他妈的被日常中的那种可怕摧残了,自信全磨灭了。那后来,我感觉挣钱和写作这俩事缠在一块了,也挺拧巴的。很长时间我完全忘了写作其实是我一爱好。就觉得是一饭碗。你想我这么想这事,天天写作就等于天天闷家里做饭,我能觉得有意思吗?
我原来对自己很不了解,一直觉得写小说是一种临时的谋生手段,好比旅行当中的一夜情,感觉再好迟早要挥别。我这辈子可没想光干这个,我还有其他事,好多事呢。